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亳州全境跨东经115°53′~116°49′、北纬32°51′~35°05′,呈东南西北向斜长形,长约150公里,宽约90公里。辖境与黄河决口扇形地相连,属平原地带,地势平坦,仅东部有龙山、石弓山、齐山、狼山、双锁山等10余处石灰岩残丘分布;整个亳州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低,以1/9000地面自然坡降向东南微倾。西北部谯城区詹楼地势最高,海拔42.5米;东南以利辛县展沟南部最低,海拔22米,相对落差20.5米。由于受河流蜿蜒切割变迁和黄河历次南泛的影响,形成平原中岗、坡、碟形洼地相间分布,具有“大平小不平”的地貌特征。土壤主要是砂礓黑土,其次是潮土、棕壤土类,并有少量石灰土在涡、蒙两县的山丘周围分布。全市气候处在暖温带南缘,属于暖温带半温润气候区,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,主要表现为季风明显,气候温和,光照充足,雨量适中,无霜期长,四季分明,春温多变,夏雨集中,秋高气爽,冬长且干。因气候的过渡性,造成冷暖气团交锋频繁,天气多变,年际降水变化大,全市历年平均气温14.7℃,平均日照2320小时,平均无霜期216天,平均年降水量822毫米。